实用的初中生的作文4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初中生的作文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雪,慢慢地从天空中飘下来,越积越多,形成了一片白茫茫的世界。
早晨,我和爸爸踩着厚厚的雪出门逛街。回头一望,只有几个深深的脚烙印在雪地上。
“来来来,香甜的糖葫芦……”几声吆喝打断了我的思绪。声音不大,但很有吸引力,又感觉……又有些亲切。向前一望,只见一位老爷爷推着一辆破旧、简陋的手推车在雪地上艰难的前行着,一个个大大的糖葫芦红通通的,在冬日里微弱阳光的照耀下发出闪闪的亮光,糖风都甩的很薄、很漂亮,它们被戳在草垛上,好诱人,我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老爷爷发现我的目光一直盯着糖葫芦,立刻就知道了我的心思。他笑了笑,用手摸着胡子,慈祥地看着我说“小姑娘,要不要来一串尝尝?这糖葫芦可甜呢,不贵,一块钱一串。”我开始注意这位老爷爷了,他一脸慈祥,头发有些苍白,皱纹已爬满了他的额头和眼角,小小的眼睛却很有神,高高的的鼻梁,浓密的胡须绕着嘴巴围了一周。虽然一件大衣披在身上,头上戴着棉帽,可手还是被冻得有一点发红。这使我想起了小时候。
记得4岁那年,爸爸带我去买糖葫芦,那也是一个雪花飞舞的季节,我吃着香甜的糖葫芦,那红扑扑的小脸蛋上绽开了美丽的笑容。从那以后我就开始认为,糖葫芦是香甜的,它代表了美好和纯洁,正如那时的我一样纯朴、可爱。
“恩,给我来……一串……吧。”我半天才反应过来,刚才那段美好回忆的零星碎片还残留在脑海中。我现在已经冻得开始打哆嗦了。“好嘞!”老爷爷又高兴地笑了,眼旁的皱纹也高高地突了出来。老爷爷不仅不慢地拿了个袋子,开始用他那宽大粗糙的手为我挑选糖葫芦。那双手是黝黑的,几根青筋暴露在手背上,手指也磨出了老茧。他边挑还边自言自语道:“要大的、红的,糖风甩得好的,山楂更要好。”很快,老爷爷为我挑了一串特级品糖葫芦。“谢谢爷爷!”“不用客气,快尝尝好吃不?”我朝那晶莹剔透的糖葫芦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甜甜的糖和饱满的红山楂组合在一起,简直是人间美味,小时侯的感觉仿佛又回来了。我好感动。
我和爸爸继续走在这洁白的雪地上,一声声悦耳的吆喝声萦绕在耳边,我的心中涌上一股暖流,这个冬天仿佛不再寒冷。
我的偶像有很多,有人人皆知的大科学家,也有万人迷的大明星,但说起最佩服最向往的当属刘慈欣爷爷了。
从小就很喜欢想象,当时接触的大部分外国书籍从不缺少幻想,而所接触的.国内书籍只有少数带着想象,其实国内不乏带有幻想的书籍,但相比较外国书籍而言,却少了一份大胆和丰富。
所以我很佩服刘慈欣爷爷。
第一次接触刘慈欣爷爷的书,是朋友推荐的。第一本让我对未来无比憧憬的国内书籍——《三体》。
《三体》这本书结构严谨,内容很引人入胜,虚构什么的根本不存在于这本书中,让我甚至认为这就是真的。
作为中国科幻作家的领导人之一,刘慈欣爷爷真的很让我佩服,也让我不知不觉中渴望学习物理科学,有的人可能会问,看科幻书籍和学习物理科学有什么关系?
其实,关系还大着呢!
写好优秀的科幻书籍,就必须借助扎实的学问,我想这一点应该是无可置疑的,因为如果浮想联翩,不结合实际,那么写出来的就成了空谈,笑话。而且如果对物理科学一窍不通,那读科幻书籍可就难咯!
科幻,顾名思义,科学与幻想的结合。刘慈欣爷爷不仅具有扎实的学问,而且思维十分活跃,他的书籍常常充满大胆想象,让人陶醉其中,脑子里全是书中的假设。
讨厌理科的朋友,我大力推荐你可以读读刘慈欣爷爷的书籍,因为它会令你不由自主地想要弄懂它!
我的偶像——刘慈欣爷爷,我也很想成为像您那样的科幻作家,虽然有些不切实际,但梦想不就是这样吗?我会努力学习,等到拥有扎实的学问,我一定会写一本属于我自己的科幻小说!
图腾龙凤,飞腾在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中;甲骨水墨,浸染在华夏前后泱泱的国基中.这历史的风风雨雨,这东方的民族巨龙,这千古不变的黄河文明;这日新月异的摩登大楼,这绚彩飞扬的现代音律,这前人用鲜血开辟的辛酸时代.
较之古今,我不禁汗颜.
网络上偶然的兜兜转转,沏一杯香薰的奶茶,本是为了完成任务而搜罗文章.百般聊赖,我蓦地觉得这文采很廉价,就那么随意拾起一篇,用双眼和双手重复一遍别人的思想,突然涌起一股莫名的耻辱与辛酸.愤愤地丢下了笔,那么随心地览阅他人的思想.不知是如何点进一网友的空间,那组图片插着文字震撼了心灵.于是,便突然热情高涨,幻想着以鲁迅的笔锋唤醒所谓的世人.
有人跟我说,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做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巨鸟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虽九万里亦可扶摇直上.圣贤赋予我们可以囊括天宇的胸襟,为我们塑造一个博大恢弘的殿堂.
那时候,有个怪异的青年名叫稷康,他临刑前弹奏了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空中飞扬,他用了最优雅的姿态面对死亡.几千年过去,依旧有余音绕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断绝的不是曲谱,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
时间的齿轮悠悠荡荡,终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于是瘦西湖畔,梅花岭上,为为纪念这个悲剧建起一座祠堂.那个叫史可法的文弱书生,他不愿散开高束的发髻,更不能脱去祖先留给他的衣裳,于是他决定与城共存亡,丢了性命,护了信仰,残酷的杀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将民族的精神埋葬,有人相信,千百年后它依旧会在中华大地上熠熠闪光.
就在千百年后的今天,我坐进麦当劳的厅堂,我穿起耐克牌的时装,我随口唱者为爱而死却莫名其妙地心伤.
那群褐发蓝眼的豺狼,带着坚船利炮,拆了我们的庙宇,毁了我们的殿堂.
我不愿为此痛断肝肠,不愿祖先的智慧无人叹赏,不愿我华夏衣冠倒靠外国人去宣扬.所以我总有一个渴望:有一天我们可以拾起自己的文化,撑起民族的伎脊梁!!!
今天清晨,我从睡梦中起来,发现窗户外白茫茫的,啊!上雾了,我赶紧起来,打开房门一看,真奇怪,昨天我还看见我家不远有一根柱子,怎么一晚上就不见了,小鸟在叫,可是不知道小鸟在什么地方,右边、左边、上边、还是下边?我穿上衣服跑了出去,雾像乳白色的薄纱把我团团围住,如梦、如幻、如诗、如画,挥不走,扯不断,撕不开,挡住了我的视线,使我有种飘飘欲仙的感觉。不一会儿,我的睫毛上就挂满了晶莹的水晶,眨一眨眼睛,凉凉的,多么神奇的雾啊!我想抓住他,让它永远留在我身边。他好像不想让我抓住,每次都调皮的从我手指缝里溜走,好像故意和我捉迷藏似的。
不一会儿,太阳出来了,雾在不知不觉中失踪了,所有的东西又都回来了。
简评:感觉描写很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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