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销售合同合集六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销售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销售合同 篇1编号:年营 字第 号
甲方:浙江凌普电器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 乙方) 签约地点:浙江嘉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护双 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双赢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双方关系原则:
1.甲方确定乙方作为奥普厨卫吊顶系列产品在省地区的战略合作商,乙方直接面向被授权地区的形象店加盟经销商及广大终端消费者,本协议并未在双方之间建立合资或合作经营等关系。
2.乙方将单方面承担其对被授权地区的加盟经销商及广大终端消费者做出的任何超出甲方有关规定的与价格、数量、保修或实用性等有关方面的承诺,甲方不承担因乙方做出上述承诺而引起的责任。
第二条.市场保证金:
乙方成为甲方战略合作商,须交纳 元作为市场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本协议签订后当日内一次支付到甲方账户,以甲方收到保证金后的开据的盖公章的收据为准(保证金不计利息), 乙方发展的加盟商保证金由甲方收取并出具收据原件。
1.乙方保证金最高额度为50000元人民币。
2.如乙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违约行为,则对其违约行为的处罚款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从保证金扣除。
3.双方终止合作时,保证金将在相关手续和本协议规定的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两个月内凭甲方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返还。
第三条.供货价格:
供货价格按甲方提供的《奥普厨卫吊顶产品价格表》执行,全国统一供货价,该价格均为离岸价,即乙方支付运费。本价格未含税费。
第四条.甲方提供的政策支持
1,年度销售目标及销售返利
1-1, 甲方根据乙方合同期内实际销售情况进行返利(返利只针对电器部件的实际货款额计算),全年签约目标低于40万的客户不享受年度返利政策。
1-2, 返利计算方式:为了提高乙方经营产品的积极性和可操作性,甲方对全年销售目标分解为季度返利政策,季度核算,在销售考核季度的次月给予货物形式兑现。全年追加部分在20xx 年1月统一以货物的形式兑现。:
附注:
季度目标达成100%-120%(含120%),该季度目标的电器部分返利3%季度总目标完成150(含)%以上,该季度目标全部电器部分返利5%全年总目标完成,且每季度目标完成,直接全年电器部分追加1%的返利,未完成一季度扣除总额的25%,并以此类推。
备注:单品特价促销可计入提货额,但不同时重复享受月度其他奖励、返利等。成后经过专卖店审核,合格后,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按照乙方月度进货额的8%在次月公司统一时间段冲抵货款。乙方享受补贴的专卖店至少保证两年的形象展示,否则,甲方有权提出同等装修补贴的索赔。经协商,乙方发展或自营奥普厨卫吊顶专卖店的全年建设目标为 个。
注:对于随意修改公司装修方案,采用低劣的替代装饰材料装修者,公司不再予以任何形式的补贴,直至整改合格!首批进货不享受装修补贴。对于运营代理商下属加盟门店的补贴,按照该补贴方案标准执行!下属门店的装修补贴采取公司承担70%,运营商承担30%的分摊方式执行。下属加盟门店补贴时,必须提供下属门店的实际销售进货数据!
第五条.结算方式:
甲方一律现款现货,款到帐发货。甲方收款开单发货,开单即扣款。
第六条.订货、运输及验收
1. 乙方要货时向甲方提出要货计划,由甲方确认货源及型号数量无误后通知乙方付款。
2. 对于奥普厨卫吊顶系列产品,甲方将按全国统一代理价格向乙方供货。
3. 甲方实行款到发货,货款到位之日算起,甲方承诺在款到后3个工作日内发货(遇法定休息日顺延),否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特殊订单另外协商)
4. 乙方向甲方订货后,由甲方代办发运送货,乙方必须提供详尽的收货地址和联系方式,货物
的损失责任以承运单位到乙方当地后乙方检验签收为准,签收后甲方不再承担损失责任。
5. 货物由甲方至乙方所在地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向承运方验收货物时,以包装完好无损为准,乙方在验收货物时,如有破损,必须要求承运方赔偿并作好证明以备追溯,并24小时内传真通知甲方,甲方可协助处理。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有权限制乙方在本合同授权范围以外的区域进行甲方产品的经营活动。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未完成本合同月度、季度销售任务进行警示,且有权要求乙方追补未完成任务。
(三)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品牌形象支持,提供宣传用品,协助或指导乙方店面装修、培训等工作。
(四)甲方有义务根据公司促销政策及乙方的经营情况,给予促销支持。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负责奥普厨卫吊顶系列产品在当地的网络拓展、促销、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其授权地区对奥普厨卫吊顶分销网络的拓展和管理,并按甲方有关规定对其被授权区域内的加盟经销商实行销售激励。擅自加价供货。乙方零售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区域统一标价,以维持甲方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不能低于区域指定的最低限价。乙方有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的义务。
3.乙方必须有足够的奥普厨卫吊顶系列产品的库存,以保障其被授权区域内的消费者、分销经销商的货源供应。
4.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甲方搞好市场规范和清理工作。在市场区域管理中,严禁出现跨区域销售行为(即窜货)。乙方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将产品销售到授权以外地区时必须接受甲方相应处罚。
5.“”、“”字样的专利及注册商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生产相关商标及图案的产品或其他广告品投向市场,倘若违反,乙方负责一切后果。
6.乙方成为区域战略合作商,不得经销同质化的竞争性品牌,否则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7.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配置仓储、展示、运输、作业人员(业务拓展、售后等)等运营平台,以保证甲方品牌、产品发展的正常需要及提升。
8. 乙方保证甲方新产品及时上样,对甲方新品推出后30天内不上样的,甲方视同乙方自动放弃代理权,甲方有权考虑发展新发展客户进行新产品上样,以保持甲方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甲方规划每年不低于两个系列的行业领先产品研发上市)。
第九条.售后服 ……此处隐藏2583个字……有同等效力。
十五、随附箱号: 。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售合同 篇5甲 方:
乙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一、产品名称、计价单位等:
二、销售广告:
1、甲方为乙方提供现目前最为有效的广告服务支持,待甲方第一批产品到乙方后甲方方可提供广告服务。
2、乙方需提供所在区域内客户的详细地址、门牌号、电话号码等广告发布信息,因精准定位投 放广告需要,如广告发布需求信息有调整,乙方则根据按照甲方的需求提供。
3、甲方有权根据自己客户提交的需求合理安排广告投放计划。
三、销售任务:
1、自合同签订第一批产品之日起前两个月内甲方不对乙方设定销售任务。
2、自第一批产品到货之日起的第三个月起乙方每月的销售任务量为________________/月。
3、以上任务量不分单品,只要完成“xx”系列产品即可。
4、如乙方市场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市场或缩减对乙方市场的供货量。
四、如乙方未按甲方指定供货商订货,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所列的服务项目,由此造成的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问题;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应按时按量的保证乙方的销售需求,乙方保证在收到产品时将货款全额支付给甲方,不得赊欠任何货款,如有赊欠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
六、产品价格随行就市。产品价格如发生变动时按(调价协议)执行;
七、本合同如需变动或补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方能生效;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进行处理。
十、其它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有效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 篇6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上海市
甲方根据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成交确认单》,确认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在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粮食竞价过程中,乙方以_________元/吨中标,现双方就有关粮食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中标品种、质量、数量、价格、金额
粮食品种
中标粮食质量检验报告编号
数量(吨)
单价(元/斤)
金额(元)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二、中标粮食质量
粮食质量检验按照国家标准gb1351-1999进行,以公示的《质量检验报告》为参考标准。所提供小样不完全代表大样。
三、付款期限与方式
1.本中标粮食实行款到发货(根据实到货款支付相等价的货物)。当合同签定之日起在25天内乙方将全部货款一次或分批汇至甲方帐户。乙方以贷记凭证、支票、汇票、本票形式付款。
2.乙方在25天内不付货款或留有部分没有付全货款的则按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地方储备粮电子竞价交易管理规则(试行)第二十条、四十一条执行。
3.乙方支付的货款不得退回,货物由乙方自行处理。
四、交货地点
1.本次中标粮食存放地为上海粮油仓储有限公司下属__________仓库内__________仓房__________桩。
2.本次中标粮食存放地为上海粮油仓储有限公司下属__________仓库所辖__________代储库点__________仓房。
上述粮食提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货方式及费用划分
交货方式为乙方自行提货制。
费用划分:交货地点车(船)板前的费用由交货仓库承担,车(船)板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崇明、佘山库交货到仓库车板,车板后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交(提)货期限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须在50天内将货物提清。提货时乙方要均匀安排提货数量。
1.凡逾期未提货的,如发生仓储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凡逾期提货的由仓库分段向乙方收取仓储保管费。逾期1天至10天的由仓库向乙方收取仓储保管费为:0.30元/(吨、天)、逾期11天至20天为0.60元/(吨、天)、逾期21天后为0.90元/(吨、天)。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及时发货,承担同样的费用。
七、数量交接
1.数量以交货地点过磅为准(乙方派人监磅),乙方须在过磅单上签字确认。
2.甲方的交货数量可与合同约定数量存在3%左右的差额,结算以实际提货数为准。
八、质量交接
乙方提货装车(船)时可现场抽扦,如当面不提出质量异议的视作对质量验收合格的认可。若有异议,甲乙双方进行会验。
九、包装
本次粮食价格__________含包装价,如出仓时需加袋,由乙方自行提供包装物。
十、结算
甲方根据发粮点的计量凭证(过磅单)与乙方办理差额结算,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
十一、违约责任
上述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反,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约定
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合同签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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